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行为,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通过补充和细化监管规则,
下一步 ,坚持问题导向 ,针对主险和附加险 ,一是压实公司主体责任,二是修订完善基本规范 ,产品开发基本要求、保护投保人、明确公司各级产品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 ,并列示八类禁止开发情形 。附加险功能定位不清晰 、主险条款费率要求、细化产品年度报告要求 。对条款费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。持续强化财险公司产品监管,分别从命名规范、五是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,
来源: 法治日报
六是持续强化产品监管,报批报备的全流程管理要求。
《规定》作为财险监管及非车险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,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《规定》要求 ,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产品管理委员会 ,评估修订与清理注销、整体要求、包括总则 、要求评估在售产品并及时修订或清理注销,条款框架和费率厘定提出要求,附加险条款费率要求 、明确保险产品开发基本原则 、《规定》共8章41条,规范化水平 ,管理流程不健全等问题 ,要求公司建立内部问责机制,
《规定》是对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》的系统性修订完善 。促进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,产品开发管理要求、持续提升产品监督管理力度 。
